郑泳彬律师(13650881216),潮汕人,暨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,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七期刑辩高级研修班成员,日知社青年刑辩人才计划百人刑辩人才。
业务方向:刑事辩护与刑事风险防控.
现为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刑事部核心律师。郑泳彬律师以严谨细致,专业实干,办理多起重大、疑难、复杂刑事案件,取得了让当事人称赞的理想辩护效果。善于钻研法律,专注刑事辩护多年,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有深入的研究,尤其擅长办理毒品犯罪案件、经济犯罪案件、走私犯罪案件、知识产权犯罪案件、涉黑犯罪案件、金融犯罪类案件等。
【现任职务】
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核心律师
【教育背景】
暨南大学 刑法学硕士
韶关学院法学院 法学学士
【工作经历】
2018年4月至今 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核心律师
2017年7月-2018年4月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刑事律师
2014年-2017年6月 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核心律师
2012年-2013年 众合教育司考培训学校(广州分校)刑法专业辅导老师
【擅长领域】
刑事辩护、企业及企业高管刑事法律风险防控。
【经典案例】
【死刑改判】刘某光制造毒品案,涉案毒品800公斤,二审广东高院死刑改判死缓 (2015)粤高法少刑终字第53号
【重刑轻判】王某兴涉嫌非法收购、运输野生珍贵动物案,王某兴涉嫌收购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运输11只,二审改判有期徒刑8年,(2016)粤16刑终83号
【重罪轻判】葛某涉嫌贩卖毒品案,涉案400余克15年有期徒刑,(2015)穗云法刑初字第2106号;
【免于刑事处罚】参与办理黄某庭涉嫌非国家工作受贿案,免于刑事处罚,(2014)江蓬法刑初第388号;
【重刑轻判】参与办理陶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,十年有期徒刑改判三年六个月,(2014)穗中法刑二终字第355号;
高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、职务侵占案;
潘某诗诈骗案,涉案30多万;
杨某乐滥用职权案 涉案金额147万;
何某某走私武器、普通货物物品案,涉案枪支物品400多件;
海关总署督办的“绿风”行动专案,蔡某龙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一审;
袁某某涉嫌贪污案一审,涉案金额1.2亿;
【学术论著】
《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限制》,发表于2013年中国刑法研究会年会,第二作者
《数额犯研究——“数额”的问题展开》,发表于《社会与法制》,2013年第11期,第一作者
《美国对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及其启示——由<反经济间谍法>的修正引入》,发表于法学核心期刊《知识产权》,2014年第5期,第二作者
《2013-2014年我国暴恐犯罪的现状与刑事政策分析》,发表于2014年12月广东省刑法年会,第二作者
《玩具枪为何“鉴定”成真枪?》,发表于《南方法治报》,2014年10月,第二作者
《被害人危险接受问题研究》,发表于《暨南大学》,2015年,第一作者
《浅议律师辩护两段论与律师收费改革》,发表于《深圳律师》,2016年第61期,第二作者
以法律的智慧 谱写绚丽的人生
TO WRITE A BRILLIANT LIFE WITH THE WISDOM